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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老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发表时间:2020-07-28 15: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已完成《辽宁凤城老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查看本网页下文附件。 http://www.fuxinzks.com/publicityDetails.asp?id=57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辽宁凤城老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市凤城市凤华街2号 联系人:穆大勇 联系电话:13514157848 环评机构的名称:辽宁中科尚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和平新华88号 联系人:甄重 联系电话:1384183329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厂界外延3375m的距离,边长分别为7368m和7405m,面积54.5600km2范围内的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1、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对居民的生活影响;2、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3、项目选址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意见;4、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5、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有反对,请具体说明您的反对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链接为:请打开以下链接进行下载:http://www.fuxinzks.com/publicityDetails.asp?id=53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8038516@qq.com进行电子邮件联系。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辽宁凤城老窖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8日 |